您的当前位置:网站首页->统战部简介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2006年07月21日    作者: admin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主要职责
 
  陕西省委统战部是陕西省委主管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是党委在统战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主要职责是:
  1、组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战线的方针、政策;向省委反映统一战线全面情况,提出开展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   
  2、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及时通报情况,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落实省委关于发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作用的工作,为省委同党外人士进行政治协商做好组织联系工作;受省委委托,向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通报中央和省委有关重要会议或文件精神;支持、帮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选拔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帮助民主党派改善工作条件。
  3、负责调查研究全省贯彻民族和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问题;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宗教界代表人士的培养和举荐工作;加强新时期民族宗教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际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向省委提出有关问题的建议。
  4、负责开展以祖国统一为重点的海外统战工作;联系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台湾有关团体、党派来访接待工作;做好在陕台胞、台属的有关工作;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
  5、负责党外人士的政治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培养、考察、选拔、推荐、安排党外人士担任政府、政府部门和司法机关领导职务工作,做好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的建设工作;协助民主党派、工商联做好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地市委统战部长。
  6、调查研究并反映我省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的情况,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团结、帮助、引导、教育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
  7、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意见,协调关系,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指导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国有大中型企业的统战工作;负责新社会阶层代表人士的培养联系工作;联系并培养党外知识分子的代表人物。
  8、负责开展海内外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
  9、负责指导地方党委统战工作和统战部门负责人的培训工作;协调政府各有关部门及有关团体的统战工作;受省委委托,领导工商联党组,指导工商联工作;代管省台湾同胞联谊会、省黄埔军校同学会;领导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党委,指导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工作;指导陕西中华职业教育社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城市组建民主党派组织的管理和审批工作。
  10、完成省委和中央统战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中共陕西省委统战部机构设置
 
  1、办公室
  参与政务,管理事务,协调关系,搞好服务。主要负责部内外联系、综合协调及机关后勤服务工作,保障机关工作的正常高效运转。负责文书处理,承担督查和部分信息工作,负责会务、信访、档案、财务、接待、国有资产管理、保密、车辆调配、保卫、工会、计划生育及办公自动化等工作。
  2、政策理论研究室(宣传办公室)
  负责统一战线理论、方针、政策和历史的综合性研究;组织、协调统战部门的大型调研活动;主管部内刊物,负责编辑《炎黄情》杂志,收集处理统一战线的信息;承担领导讲话稿及统战工作重要文件、重要文章的起草;整理管理内部图书资料及承担统战理论学会日常工作。
  宣传办公室负责统一战线的宣传工作,组织、协调统战部门和系统单位的宣传活动;配合社会宣传媒体宣传陕西统一战线,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海外统战宣传工作。
  3、一处(党派工作处)
  负责联系省级各民主党派及其代表性人物和工作骨干,反映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及民主党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意见建议,贯彻执行党对民主党派的工作方针和政策;协调有关部门落实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各项措施,协助各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培养新一代代表人物;负责民主协商会、情况通报会以及联络交友、对口联系的协调联络工作;指导与监督省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管理处、财务处的工作;联系指导陕西中华职教社工作;掌握市(县)级民主党派组织建设情况。
  4、二处(民族、宗教工作处)
  负责对民族、宗教工作进行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少数民族和宗教界的代表人物;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举荐工作;负责省级爱国宗教团体负责人的培养、考察和安排;协调和配合有关部门贯彻党的民族、宗教方针政策,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重大问题。
  5、三处(港澳台、海外联络处)
  负责联系台湾、香港、澳门和海外有关社团及代表人士;负责有影响的台湾各界人士的联络工作;做好在陕台胞、台属工作;做好新移民和海外归国留学人员的联络工作;贯彻"和平统一、一国两制"方针,积极开展与"三胞"经济、文化、科技、教育等方面的交流工作;负责陕西省海外联谊会的日常工作;负责联系省台联、省侨联、省黄埔同学会和航联联谊会;联系、指导、协调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和统战系统有关团体的港澳台和海外统战工作。
  6、四处(干部处)
  负责党外代表人士的政治安排和担任政府、司法机关领导职务的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考察、推荐等工作;负责党外后备干部和新的代表人物队伍建设;联系省政府参事和文史馆员;负责党外干部、统战干部培养和党内领导干部统战理论、方针、政策培训的综合协调、计划、指导。指导陕西社会主义学院培训工作;协助各民党派、工商联进行干部管理;协助有关部门管理地(市)统战部长;负责部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机构、编制和干部人事管理工作;办理部机关及有关单位出国(境)人员的政审手续;收集、管理党外人物档案资料;负责联系党外人士遗孀、遗属工作。
  7、五处(非公有经济工作处)
  负责非公有制经济领域统战工作的有关方针、政策的调研并提出政策性建议;联系工商联工作,反映意见和建议;联系、培养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并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联系港澳台及海外工商社团和代表人士;会同有关部门共同组织推动民主党派、工商联开展对老少边穷地区的智力支边扶贫工作,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开展光彩事业;负责开展陕西省光彩事业促进会的工作。
  8、六处(党外知识分子工作处)
  负责联系和培养无党派代表人士、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物和新社会阶层代表人物;负责开展对无党派代表人士工作调研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调查了解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反映动态,提出制定党外知识分子政策的意见和建议;负责督促检查教育、科技、文化、卫生、国有大中型企业以及知识密集型社会中介组织中的党外知识分子的统战工作;负责联系陕西省知识界协会;负责联系中介组织的从业人员、自由职业人员等社会新阶层人士。
  9、机关党委
  负责机关和统战系统单位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
  10、老干处
  负责本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和对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等单位离退休人员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协助老干支部做好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组织离退休人员阅读文件、开展政治学习及有益身心健康的社会活动;为离退休人员提供必要的生活服务;协助机关处理离退休人员的丧葬和善后事宜。
  11、机关后勤服务中心:配合部办公室做好机关后勤服务工作。重点负责机关办公大楼设备、机关食堂、机关门面房的管理工作。在政策、法规允许范围内经营创收,搞好机关福利。
  12、省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管理处:负责省市民主党派、工商联办公大楼的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大楼安全保卫、固定资产管理、卫生管理、职工食堂、浴室管理以及通讯联络工作;负责大楼行政经费收支预决算管理和专项经费的申请;负责大楼有关重要活动、会议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大楼内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报刊、文件等收发工作;负责大楼内职工计划生育、疾病预防等工作。
  13、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财务处:负责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大楼管理处所需行政经费、特别费预算的汇总编制、申报及日常财务报销(包括离休人员医疗费申报、核销)等工作;负责省级民主党派、工商联各单位的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协调实施工作以及党派家属院日常管理工作;协助省级民主党派申请所需专项经费等工作。